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3004;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2、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3、当期转股价格:28.94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8年12月29日
5、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1日,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7.62元/股)。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5号”文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月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7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2 月2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34元/股。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9.34元/股调整为29.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9.14元/股调整为28.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7.62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声迅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上述提案1.00、2.00进行逐项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提案中,提案4.00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声迅股份,收件人:李艳君,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04”,投票简称为“声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董事谭天先生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聂蓉女士、孙晓杰先生、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对上述候选人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1提名聂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孙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上述候选人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3.1提名吴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提名庞俊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提名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7,692.25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28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27,010.43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472,989.56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8月31日,“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8,223.1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035.18万元),其中530.89万元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尾款,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7,692.2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公司拟投资募集资金12,696.96万元用于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声迅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拟建造安防产品生产线,从而实现公司产能的提升,同时提高产品质量。本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够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生产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公司综合考虑政策要求、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因素审慎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截至2026年8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09.00万元,投资进度为43.39%,剩余募集资金8,223.1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035.18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1、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下降,原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现代化生产厂房及引进高端、智能化设备,旨在优化公司生产模式,显著提升智能安检设备的生产效率与质量,以增强公司快速响应市场的能力和满足定制化需求的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水平。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宏观环境变化、安防行业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下游客户放缓了地铁基建相关项目的投资进度,新增投资需求不及预期。
声迅股份是一家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智能安防解决方案和城市安全运营服务提供商,其现有产能已基本能满足公司当前轨道交通智慧安检解决方案相关的市场订单需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市场需求和产能利用率等因素,认为该项目实施的市场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预计难以充分消化,可能造成产能闲置的风险,从而无法实现预计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
目前,市场竞争日益聚焦于企业综合实力的较量,雄厚的资金储备与稳健的现金流,是企业在行业环境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的核心保障。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在市场机遇出现时实现资金快速调度,及时抢抓发展契机,为后续业务拓展与战略落地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撑;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7,692.25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市场及行业变化,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目的是降低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邮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上述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市场及行业变化、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中邮证券对声迅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聂蓉女士、孙晓杰先生、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丛培红女士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
3、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9年6月5日,丛培红女士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5月25日。
4、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聂蓉女士,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1984年8月至1991年7月,任湖南长沙机电部第四十八研究所工程师;1991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广东星河电子总公司工程师;1994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声迅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董事长、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中瑞财富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聂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01,600股,与其夫谭政先生、其子谭天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聂蓉、谭天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聂蓉女士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孙晓杰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技术员,深圳飞联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北航光电所光纤陀螺工程化主管,讯石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资深咨询经理,华拓光研(北京)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朗光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6年创立武汉中科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任中科锐择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晓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谭天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16年至2020年,任斯坦福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助理;2020年11月至今,任亚马逊公司机器学习应用科学家,2025年5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谭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股,与其父谭政先生、其母聂蓉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聂蓉、谭天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谭天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甦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4年6月至1995年6月,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讲师;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副教授;2001年10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教授。2012年至今,任北京厚德至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至今,任北京市卓业达铁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庞俊巍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律师、会计师、国际审计师、税务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从业资格。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任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任北京如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2月至今任北京庞大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6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庞俊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丛培红女士,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税务师、国际会计师公会会员(AAIA)、高级信用管理师、绩效评价师。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裁、合伙人;2023年5月至2026年7月,任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独立董事。2026年8月起任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丛培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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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深耕光电产业链、向高端精密光电与前沿光电子系统领域延伸的战略布局,抢抓国内高端精密激光系统与装备行业国产化的发展机遇,同时整合产业资源、优化业务结构,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武汉中科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锐择”)、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声迅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谭天先生担任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蓉、谭天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KLK7NFXF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天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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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谭天先生担任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该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标的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声迅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上海市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聂蓉
6、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量子激光器及量子激光系统制造;量子激光器及量子激光系统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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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三方协商按照持股比例认缴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本次投资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一)投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是公司完成对中科锐择收购后,持续深耕光电主业、向高端精密激光器及激光系统下游产业链延伸的关键战略布局。
本次投资可充分整合上市公司资金优势、规范治理优势,叠加子公司光器件技术与供应链资源,依托未来产业与人才优势,抢抓国内高端精密激光装备国产化替代机遇,完善公司光电业务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市场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尚未设立,需履行必要的备案、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公司设立后,在后续运营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投资不达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9月11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考虑,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