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
5、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克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426人,代表股份301,514,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95,595,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9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5人,代表股份5,918,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5人,代表股份5,918,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5人,代表股份5,918,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7%。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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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张玉恒律师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模塑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