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54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2026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及批准《关于出售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高玉玲女士、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方雪玉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出售土地暨关联交易公告》)。
为优化本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并回笼资金,我们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HHA(Thailand)Co.,Ltd.向LigentCommCo.,Ltd.出售位于泰国安美德工业园实测面积61.80625莱(约98,890平方米)的土地,交易金额为432,643,750泰铢(约人民币87,867,856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可依托现有已建成产能维持泰国基地的正常生产运营,原有设计产能未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海外家电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本公司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一致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土地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55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土地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本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并回笼资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HHA(Thailand)Co.,Ltd.(「HHA泰国」)拟缩减安美德工业区制造基地的土地占用规模,在维持原有设计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处置部分存量土地。
HHA泰国与LigentCommCo.,Ltd.(「LigentComm」)于2026年9月11日订立买卖协议,HHA泰国将向LigentComm出售位于泰国安美德工业区实测面积61.80625莱(约98,890平方米)的土地,交易价格为每莱7,000,000泰铢,交易金额为432,643,750泰铢(约人民币87,867,856元)。
2.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LigentComm的间接控股股东同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LigentComm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董事长高玉玲女士,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方雪玉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LigentComm Co., Ltd.
住所:50,50/9, Mu 4, Sukha Prachasan Road, Bang Phut Sub-district, Pak Kret District, Nonthaburi Province, Thailand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0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法人实体
授权代表:赵玉明
注册资本:1,250,000,000泰铢
主营业务:制造光模块及光网络终端产品
主要股东信息:纳真科技公司持股99.9999976%。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LigentComm的间接控股股东。
2.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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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LigentComm的间接控股股东同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LigentComm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LigentComm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土地位于泰王国春武里府班邦县农伊伦分区,该土地位于安美德春武里第二工业区,该工业区由 Amata Corpor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安美德」)与泰国工业区管理局(「IEAT」)根据《泰国工业区管理局法》共同开发和运营。本次交易的土地占地面积为61.80625莱(约98,89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交易价格为每莱7,000,000泰铢,交易金额为432,643,750泰铢(约人民币87,867,856元)。
HHA泰国于2024年购入的该片土地,原拟用于本公司在泰国开展冰箱、洗衣机及相关制造业务,购买价格为每莱4,000,000泰铢,总土地面积为394.10575莱(约630,569平方米)。自购入该土地以来,本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工期排期,目前启动了70.21875莱(约112,350平方米)土地的厂房建设与投产运营,建设了部分冰箱、洗衣机厂房及相应配套设施;剩余未开发地块合计323.88700莱(约518,219平方米,含本次拟出售的61.80625莱土地)因整体工期安排处于闲置状态。本次出售的交易标的即为该等空置土地中的一部分,不包含土地上已建成的冰箱、洗衣机厂房及相应配套设施,亦不含相关设备资产。
本次交易尚需按照泰国当地关于外资投资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备案及登记程序,交易对方LigentComm尚需取得持有该土地权属相关的全部必要许可、IEAT就该土地使用及土地上业务营运所核发的批准,以及其他出售事项所需的一切公司、监管及政府批准。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土地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247,225,000泰铢(约人民币50,210,204元)。本次交易标的土地为永久使用权,在持有期间不计提摊销,因此该土地使用权按初始取得成本入账。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HHA泰国为该土地的合法权利人。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按签署日期“现状、现地”基准出售,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土地占地面积为61.80625莱(约98,890平方米),交易价格为每莱7,000,000泰铢,交易金额为432,643,750泰铢(约人民币87,867,856元),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商业水平,经交易双方按一般商业条款公平磋商后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综合考虑了土地转让涉及的交易成本(包括转让中介费、道路建设成本、相关税费等),并参考了泰国当地区域同类工业用地的近期成交价格及市场商业水平,符合市场化原则。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优化本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并回笼资金。本次出售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存量土地资产,不涉及产能的缩减或转移,本公司现有产能规模、生产节奏及订单交付能力均不受影响,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HHA泰国
乙方(受让方):LigentComm
1、HHA泰国系本次标的土地合法实益权利人,同意按协议签署日“现状、现地”基准,将该土地出售予LigentComm,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
2、交易代价:总购买价=实际测量土地面积×每莱7,000,000泰铢;按实测面积61.80625莱计算,总代价为432,643,750泰铢(约人民币87,867,856元)。
第一条 价款支付安排
1.1 LigentComm须分两期支付总购买价。首期款(占总购买价的40%)须于签署买卖协议时支付。第二期款(占总购买价余下60%,可根据最终测量面积予以调整)须于土地交割日期支付。
1.2 任何逾期款项须按年利率15%计付违约利息。倘交易因LigentComm不履行、违约、资不抵债,或未能达成买卖协议所载土地交割的先决条件而被终止,则定金将按协议作为损害赔偿金被没收。
第二条 土地交割之先决条件
2.1 HHA泰国进行土地交割的责任及LigentComm支付尾款的责任须待达成如下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
(i)LigentComm就其作为外资多数持股公司,已取得持有该土地权属相关的全部必要许可,以及IEAT就该土地使用及土地上业务营运所核发的批准;
(ii)LigentComm取得就出售事项所需的一切公司、监管及政府批准;
(iii)LigentComm已按时足额支付定金。
第三条 土地交割
3.1 土地交割之登记须于订约方协议的营业日进行,日期不早于土地交割的先决条件达成或由HHA泰国依据买卖协议获豁免后15个营业日。
3.2 该土地之业权连同其相关之一切风险须于土地厅完成土地交割登记后由HHA泰国转移至LigentComm。
第四条 最终截止日期
4.1 倘土地交割之先决条件于最终截止日期(即签署日期后两个月当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议之其他日期)或之前完全满足(或获豁免(倘适用)),HHA泰国有权全权酌情以书面通知LigentComm终止买卖协议,并没收定金作为损害赔偿金。
第五条 优先购买权
5.1 LigentComm授予HHA泰国(及/或其联属公司)一项优先购买权,于LigentComm解散、清算、重组、停止经营、出售其业务或决定转售该土地的情况下购回该土地(价格不得低于独立注册评估师评定的公平市值)。
第六条 协议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除发生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做出虚假的陈述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泰国管辖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七、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4年购入实测面积394.10575莱的土地,以落实本公司全球“7+1”制造网络布局,满足东盟区市场拓展需求。为优化本海外产能布局,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产,本公司计划缩减位于安美德工业区生产基地所需的土地规模,加快资金回笼,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可依托现有已建成产能维持泰国基地的正常生产运营,原有设计产能未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海外家电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本公司预期可凭借邻近安美德工业区内其他制造商所带来的协同效应,支持本公司未来发展,该举措符合本公司整体策略,即集中资源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并于安美德工业区建立战略供应商合作伙伴关系。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存量资产处置,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LigentComm的间接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80.70亿元,其中,已履行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80.43亿元,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379.63亿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出售土地的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认真审阅本次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出售土地事项有利于优化本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并回笼资金,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出售土地的事项,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土地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