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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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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及《公司章程(2026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1)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河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公司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公司案件正在执行中。上述案件均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10万元。2026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对本次聘任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选聘文件,对其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资质条件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1)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3名持有人离职不再具备参加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资格、本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59.526万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7,679,580股变更为147,084,320股,注册资本将由147,679,580元变更为147,084,320元。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就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前述59.526万股股份已于2026年8月24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3日,以16.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9.9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8月5日,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在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未足额认购、放弃认购,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41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9人变更为155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9.90万股变更为510.49万股。其中,120.59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89.90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综上,上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50,983,32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0,983,320元。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及业务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公司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适当修改并增加相关内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本次变更经营范围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注:1、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59.526万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7,679,580股减少至147,084,320股,注册资本将由147,679,580元减少至147,084,320元。相关股份于2026年8月24日完成注销。

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计510.49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其中,120.59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89.90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899,000.00元,新增股本3,899,000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8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

至2026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6年9月24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6年9月24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11楼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ir@sheng-jian.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11楼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