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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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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厂房的进展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厂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沈阳瑞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瑞华晟”)向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轩顺北路7号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租期15年,租金总额约为3,950.17万元至8,424.48万元。承租配套厂房面积约为2,304.16平方米,承租车间面积暂定为4,912.53平方米,暂定租金总额约为3,950.17万元,后续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扩大承租车间面积,拟承租车间面积最大不超过16,714.9平方米,租金总额不超过8,424.48万元。实际支付租金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沈阳瑞华晟于2024年1月与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

沈阳瑞华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瑞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华晟”)的全资子公司。沈阳瑞华晟为上海瑞华晟“航空发动机用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其结构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计划在沈阳市的生产与维保基地,基于上海瑞华晟“航空发动机用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其结构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公司拟终止沈阳瑞华晟于2024年1月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经沈阳瑞华晟与出租方协商一致,沈阳瑞华晟与出租方拟签署《解除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租赁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沈阳瑞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瑞华晟”)向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轩顺北路7号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租期15年,租金总额约为3,950.17万元至8,424.48万元。承租配套厂房面积约为2,304.16平方米,承租车间面积暂定为4,912.53平方米,暂定租金总额约为3,950.17万元,后续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扩大承租车间面积,拟承租车间面积最大不超过16,714.9平方米,租金总额不超过8,424.48万元。实际支付租金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沈阳瑞华晟于2024年1月与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沈阳瑞华晟所租赁的厂房所有权转移给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沈阳瑞华晟租赁厂房的出租方由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原因及《解除协议书》主要内容

沈阳瑞华晟为上海瑞华晟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瑞华晟“航空发动机用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其结构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计划在沈阳市的生产与维保基地。基于上海瑞华晟“航空发动机用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其结构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际建设进展,上海瑞华晟目前已于上海开展两期产线建设,前述产线承担了上海瑞华晟发展初期陶瓷基复材的生产与维保功能,且综合考虑上海瑞华晟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先解除沈阳瑞华晟2024年1月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后续根据实际经营需求逐步启动在沈阳地区的生产与维保建设。

基于上述情况,经友好协商,沈阳瑞华晟拟解除于2024年1月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并与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解除协议书》。

三、《解除协议书》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

甲方(出租方):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沈阳瑞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自解除日起双方租赁合同关系终止,租金结算至解除日。自解除日起至乙方实际搬离厂房前,除租金外厂房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费、物业费、网络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本次解除合同系上海瑞华晟和沈阳瑞华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84,301.72元、已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甲方不予以退还、向甲方补足3个月免租期租金人民币584,301.72元。

3、乙方应当在解除日前,腾空并交还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结清与租赁厂房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等,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同时乙方确保厂房内原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乙方应对租赁期间内对厂房或附属设施、设备擅自进行的改造、扩建、损坏等,维修恢复至原状或支付甲方维修费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沈阳瑞华晟终止《厂房租赁合同》,有利于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将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2,187万元及租赁负债2,403万元,并转销与该项租赁相关的长期待摊费用(装修支出)635万元。上述事项预计产生处置损失约441万元,影响当期净利润约-441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03万元。前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会计处理及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