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9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8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加圣先生、唐世悦先生、曹桂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叶加圣先生、唐世悦先生、曹桂平先生具有专业的企业管理知识及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

1、叶加圣先生,197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软件工程师、研发中心副主任、信息技术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4月至2013年3月,任宁波科力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5月至2013年9月,任科力路通(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3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合肥立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营销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人;2024年12月至今,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负责人。

截至目前,叶加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90,13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唐世悦先生,197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安徽大学教师;2011年3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研发主管、制造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制造总监。

截至目前,唐世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90,13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曹桂平先生,1985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合肥国为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研发总监;2026年6月至今,任合肥元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曹桂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32,11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7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埃科光电”)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2、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且公司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埃科光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9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倩倩、朱怡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