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0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9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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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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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该等议案后续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鼎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该等议案后续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的“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