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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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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6-022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1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61.00万份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6年9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1.00万份,行权价格为每股17.64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了《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6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公司以2026年9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61.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64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1日

2、首次授予数量:61.0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20人

4、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17.64元/股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实际向2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1.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关于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性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人调整为20人,前述1名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权份额分配给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均不作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公司和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以2026年9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61.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64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9月11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3.25元/股(2026年9月11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18%、17.20%、15.87%(上证指数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302%、1.2421%、1.2506%(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为2026年9月11日,以2026年9月11日收盘价,对首次授予的6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84.68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权日、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授予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6-021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了《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6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人调整为20人,前述1名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权份额分配给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均不作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均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针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6-020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人调整为20人,前述1名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权份额分配给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均不作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林山、马建芬、蒋小琴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9月11日,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64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每股17.64元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林山、马建芬、蒋小琴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