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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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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4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已于2026年9月8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宋朝阳先生(董事长)、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孟繁龙先生、康如喜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王再升先生、祝福冬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贺树人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朝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邝美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高晓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于荣爱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均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公司董事会秘书邝美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0769-82618888-8123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朝阳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系结合公司发展历程及经营管理需要形成的管理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期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技术路线及行业情况具有较为深入的理解,由其同时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有利于提升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管理之间的衔接效率,推动公司经营战略的持续落实。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划分。董事会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权责分工明确。

同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等治理主体形成有效监督与制衡机制。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决策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职务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安排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何明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技术总监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研发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何明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何明荣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何明荣先生仍需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并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何明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宋朝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1988 年至 1989 年任杭州汽轮机厂研究所工程师;1990年至1995年任深圳沙湾宏远电子厂(港资)厂长;1995年至1997年任宁波松乐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8年就职于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999年至2009年,任深圳市三友联电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1年至2011年,历任深圳市三友继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至2013年,任东莞顺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2008年,任深圳市盛海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2018年,任东莞昊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东莞市卓之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至2018年,任上海万佳执行董事。200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三友联众,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朝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7,717,6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10,865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宋朝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傅天年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1988年至1993 年,任杭州汽轮机厂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1997年,任深圳市松乐继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2008年,任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三友联众,并担任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天年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4,221,44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6,15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傅天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孟少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至2008年任柯尼卡美能商用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品管课长。2009 年加入公司并担任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少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7,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孟少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孟繁龙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1999年至2008年,历任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采购部长、IT部长。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采购及IT部长、东莞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第一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繁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8,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孟繁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再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任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年至2017年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7年至2022年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2022年至2023年任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兼任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再升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再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祝福冬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财务会计系,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师,广东地税纳税服务专家志愿者,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东莞市科技评审专家,东莞市质量评审专家。1988年至1994年任华东地质学院(现东华理工大学)经管系教师,1994年至2026年1月任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曾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工会主席,曾担任农工党东莞理工学院支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时兼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波顿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祝福冬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祝福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贺树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1987年至1996年,任益阳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副股长;1996年至2007年,任荣文灯饰(东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至2012年,任东莞市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至2020年,任东莞威雅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至今,任深圳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多种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贺树人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贺树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康如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任利进纸品(香港)有限公司IQC(进料检验)主管;2000年至2001年,任科德电子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任东莞万佳继电器有限公司品管课课长;2004年至2012年任东莞市顺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加入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董事、第六事业部及第七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如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1,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康如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的简历请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邝美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文学创作中级职称。2011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企宣课长、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邝美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邝美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高晓莉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00年至2008年,任东莞市托普顿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课长;2009年至2014年任东莞市后藤缝纫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加入公司,历任财务课长、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晓莉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5,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高晓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于荣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2005年,任江西万平电子有限责任公司(897厂)技术员、研发部副经理、五分厂副厂长、副总工程师;2005年至2013年任江西万平真空电器有限公司(897厂),任总工程师;2013年至2015年,任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新能源直流继电器研究室经理;2016年至2019年,任浙江英洛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9年加入公司,任技术总监,现任技术总监、东莞三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荣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于荣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临时董事会通知时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电话、口头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举宋朝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宋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及组成人员如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宋朝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于荣爱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同意聘任高晓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邝美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邝美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根据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等实际情况,加之陈波涌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将减少参与公司具体研发项目,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不再认定陈波涌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但陈波涌先生仍在公司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陈波涌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1991年至1995年,任湖南长沙冶金机械厂技术员;1995年至2002年,任深圳东洋旺和公司技术员;2002年至2008年,任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行政课长。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事业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五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第六事业部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波涌先生通过宁波市昊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0,393股。陈波涌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相关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变动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现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加强公司研发团队研发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的实现,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新增认定杜欣洋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杜欣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预备党员,中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任广州新豪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1年5月,任博韬(广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11年6月至今,任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课长,现任第一事业部产品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欣洋先生通过宁波市艾力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930股。

三、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是基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业务发展现状,并结合相关人员的任职履历、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的调整。此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并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4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朝阳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17,563,0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665%(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17,172,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90,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90,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0,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孟繁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逐项累积表决如下:

议案 1.01、审议通过《选举宋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186,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424%。

议案 1.02、审议通过《选举傅天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186,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165%。

议案 1.03、审议通过《选举孟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186,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165%。

议案 1.04、审议通过《选举孟繁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186,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16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王再升先生、祝福冬先生、贺树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逐项累积表决如下:

议案 2.01、审议通过《选举王再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186,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158%。

议案 2.02、审议通过《选举祝福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186,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158%。

议案 2.03、审议通过《选举贺树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186,1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1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畅然、王银红。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