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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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9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安军、徐茂林分别持有的12,000股、32,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280,371,965股变更为4,280,327,96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280,371,965元变更为4,280,327,965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和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10月26日,工作日9:00-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

邮编:100194

联系人:鲁永婷

电话:010-82478108

邮箱:luyongting@dbn.com.cn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9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莫云女士

7.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10人,代表股份766,043,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09%。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0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4人,代表股份765,83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6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7人,代表股份70,17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5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3人,代表股份70,020,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2%。

公司部分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股东张立忠先生未参与表决。

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高司雨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