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ST海泰 公告编号:2026-029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出售海泰精工国际全部可售房产与地下车位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此议案关联董事姚会兰女士、温晶晶女士、王融冰先生、周莹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以55,006.89万元的价格,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海泰精工国际项目全部可售房产及地下车位使用权(合计房产面积为43,364.30平方米,地下车位[使用权]730个),出售给关联法人天津海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会认为:交易价格以经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本次交易是落实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关于经营班子职业经理人制度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总结综合改革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经营班子职业经理人制度调整为聘任制。
(三)《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此外,经李宏亮先生本人提出,董事会同意解除其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一并辞去董事职务。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ST海泰 公告编号:2026-030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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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披露日,李宏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李宏亮先生离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人员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 ST海泰 公告编号:2026一031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发展”“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方圆公司”)开发的坐落于华苑科技园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项目全部可售房产及地下车位使用权(合计房产面积为43,364.30平方米,地下车位[使用权]730个),以55,006.89万元价格出售给天津海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服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对本年度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海泰精工国际全部可售房产与地下车位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海泰方圆公司开发的坐落于华苑科技园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项目全部可售房产及地下车位使用权(合计房产面积为43,364.30平方米,地下车位[使用权]730个)出售给海泰科服公司。
依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库存商品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88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标的的账面价值为36,493.51万元,资产评估价值为55,006.89万元。经与海泰科服公司协商,双方约定本次交易价格为55,006.89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海泰科服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库存商品含税市场价值评估值为55,006.89万元,评估增值18,513.38万元,增值率为50.73%。
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经审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之交易,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之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海泰科服公司为海泰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海泰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企业名称:天津海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82QJLB0G
3.法定代表人:诸莹莹
4.成立时间:2026年7月1日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11层
7.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发展大厦4层
8.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技术开发咨询、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
9.股东为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控股集团”),持股比例100%。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海泰科服公司设立于2026年7月1日,成立时间未满一年,暂无完整年度财务数据及经营业绩。海泰科服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泰控股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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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11.公司与海泰科服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12.海泰科服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方圆公司开发的坐落于华苑科技园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项目全部可售房产及地下车位使用权(合计房产面积为43,364.30平方米,地下车位[使用权]730个)。
2.权属状况说明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
海泰精工国际项目坐落于天津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大道36号,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海泰方圆公司开发建设,于2014年3月竣工,为非居住商品房。项目占地约95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可售面积6.25万平方米,已售1.91万平方米,现持有房产84套,建筑面积4.34万平方米。地下车位共730个。
本次拟出售房产包括多层办公2栋,共26个产权,产权面积共计9,314.33平方米;独栋别墅7栋,共11个产权,产权面积共计15,750.16平方米;叠拼双拼联排7栋,共47个产权,产权面积共计18,299.81平方米。
4.截至公告披露日,海泰方圆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次交易部分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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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以下简称“坤元至诚”)接受公司委托出具了《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库存商品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881号),以202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采用的评估方法及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规定,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适宜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及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方法如下:
1.评估方法的选取
委托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所在区域的同类型二手交易案例较多,可以获取足够数量的可比交易案例,故选取市场法进行评估。因收益法依赖于对未来收益的准确预测,包括租金收入、空置率、运营费用等,但目前售租市场相背离,无法客观的反映房地产市场价值,故不宜选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委估房地产为办公用房,采用成本法无法考虑其区位优势、商业氛围等核心价值要素,无法体现成熟商用写字楼的市场属性的市场真实价值,故本项目不适宜选取成本法进行评估;因委托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己建成并投入使用,转变用途或再开发可能性小,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2.采用的评估公式和参数选取
市场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它们与委估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评估对象价格的方法。
评估对象价格=可比实例价格x交易情况修正系数x交易日期修正系数x区位状况修正系数x实物状况修正系数x权益状况修正系数
可比实例选择:通过市场调查和查询,收集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若干市场交易案例,根据替代原理,按用途相同、地区相近、价格类型相同、价值时点接近、交易情况正常的要求,从交易案例中选择三宗案例作为可比实例。
修正因素选择:根据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结合评估对象房屋迄今为止和可比实例的实际情况,所选择的修正因素主要有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区位状况因素、实物状况因素及权益状况因素等。区位状况因素主要有位置、交通条件、基础设施、外部配套设施、环境质量、办公聚集度、所在楼层/总层数、停车位置等;实物状况因素主要有面积、建筑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建筑功能、房屋新旧程度、土地形状、地形、地势、地质、土壤承载力、开发程度等;权益状况因素主要有规划条件、有无租约、共有情况、抵押物权设立情况、拖欠税费情况、租赁情况、权益清晰情况、土地取得方式等。
根据委估车位的坐落地点、结构、建筑面积、建筑层数、用途、购置途径选择市场近期交易的结构功能相类似的参照案例多处。为合理反映评估对象的真实价值,在依据可比实例进行价格调整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对可比实例的单价进行了适当的修正。
(二)评估结果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库存商品含税市场价值评估值为55,006.89万元,评估增值18,513.38万元,增值率为50.73%。
(三)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说明
委估资产的评估增值18,513.38万元,增值率为50.73%,主要原因是:账面价值为产权持有人的历史年度建设开发成本且每年存货账面减值损失有所变动,不反映资产现行市场价值。委估资产相比建设时间来看,近年来环境绿化及产业配套逐渐丰富,产业办公聚集度较高,经市场法评估的市场价格高于成本价,因此出现评估增值。
注: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内涵是含税(增值税)价税率为5%。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主要内容
海泰方圆公司将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海泰大道36号的海泰精工国际项目43,364.30平方米房产和730个地下车位(使用权),以人民币55,006.89万元价格销售给海泰科服公司。
2.付款方式
海泰科服公司在2026年9月30日前,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给海泰方圆公司;在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交易价款。首期交易价款的支付比例是30%。
3.标的交割事项
在海泰科服公司支付首笔价款后30日内,双方签署交付文件实际交付房产。交付后12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交易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交易协议内容以最终实际签订为准。
(二)董事会认为,海泰科服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保障基础,支付能力及履约能力能够满足本次交易的相关要求,该等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或有风险。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对方海泰科服公司由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及天津海泰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整合组建而成,三家公司均为海泰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政府招商引资职能的具体落实工作。通过资源整合,有助于统筹片区科创资源,着力打造科技创新服务示范基地。
本次交易一方面可以有效盘活公司存量产业载体,优化资产结构,降低传统产业地产资产占比,有效压降不动产持有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显著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本次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约7,600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经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海泰精工国际全部可售房产与地下车位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海泰精工国际全部可售房产与地下车位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会兰女士、温晶晶女士、王融冰先生、周莹女士均回避表决。
(三)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从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且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库存商品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881号)
● 报备文件
(一)《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海泰精工国际项目房产及地下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拟签)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ST海泰 公告编号:2026-032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三层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9日
至2026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9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关于出售海泰精工国际全部可售房产与地下车位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置 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持股凭证,受
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及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三层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00384
电话:022一85689891
传真:022一85689889
联系人:梁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