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祖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920,15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853%。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02,200股,剔除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4,177,800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736,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3,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3,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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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65,904,4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465%;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9%;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悦岩、胡天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