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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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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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海南金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吉公司”)和湛江市金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淇公司”)合计持有湛江市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顺公司”)50%股权;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湛江市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福公司”)持有湛江市海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创公司”)50%股权。中海宏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宏洋”)分别持有金顺公司和海创公司剩余50%股权。金顺公司和海创公司分别开发了湛江锦诚项目和湛江未来城项目(下称“项目”)。金吉公司、金淇公司、金福公司与中海宏洋于2026年9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担保函等文件,约定金吉公司、金淇公司将其合计持有的金顺公司50%股权,以及金福公司将其持有的海创公司50%股权转让给中海宏洋,同时公司为金吉公司、金淇公司和金福公司在股权转让后应承担的项目遗留事项处理义务及相应款项支付义务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金吉公司、金淇公司和金福公司在约定担保范围内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该授权在有效期内。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4日、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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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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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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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金吉公司、金淇公司和金福公司在股权转让后应承担的项目遗留事项处理义务及相应款项支付义务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金吉公司、金淇公司和金福公司在约定担保范围内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被担保人在经营、财务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6年4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76.11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8.5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9.2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6.88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