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汇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最终完成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协议转让主要承诺如下:
1、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深圳市明心泓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心泓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受让的标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24个月的限制。
2、协议转让受让方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受让方明心泓智承诺:充分认可、尊重并支持孙传明、郭忠武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不会主动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配合/联合/协助任何第三方意图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与任何第三方达成默契安排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妨碍孙传明、郭忠武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以及实际控制权的行使。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锁定期承诺:孙传明、郭忠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博聚睿智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愿对所持上市公司剩余股份锁定12个月,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承诺:孙传明、郭忠武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不解除与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并履行《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约定。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深圳市明心泓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发生实际的生产经营业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其各合伙人系公司间接股东,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与公司各自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其各合伙人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在财务、资产、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运作。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然是专注于视听大数据领域,为传媒、教育以及政企等行业用户提供视听信息技术智能应用的产品与服务。
● 鉴于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在短期内出现较大涨幅后可能存在大幅下跌的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然是专注于视听大数据领域,为传媒、教育以及政企等行业用户提供视听信息技术智能应用的产品与服务。当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汇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最终完成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深圳市明心泓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发生实际的生产经营业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其各合伙人系公司间接股东,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与公司各自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其各合伙人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在财务、资产、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运作。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然是专注于视听大数据领域,为传媒、教育以及政企等行业用户提供视听信息技术智能应用的产品与服务。
(四)鉴于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在短期内出现较大涨幅后可能存在大幅下跌的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的风险提示,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