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3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1307)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30日
至2026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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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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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资料须在2026年9月2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及“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资料(地址见“六、其他事项”)。登记资料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参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司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2285907
电子邮箱:les@les.cn
邮政编码:210014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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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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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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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
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离任情况: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程先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程先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程先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程先峰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程先峰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完成新董事选举后正式生效。
● 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拟提名孙裔申先生、陈福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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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先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程先峰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程先峰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完成新董事选举后正式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选举及后续相关工作。程先峰先生已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先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程先峰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拟提名孙裔申先生、陈福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王超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公司董事王超先生因其所属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未履行完毕,对此议案弃权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孙裔申先生、陈福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孙裔申: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第八研究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室副主任、科室主任、国际防务部副主任、国际信息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国际防务部主任,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国际信息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兼莱斯国际党总支部书记、国际防务部主任兼莱斯国际党总支部书记,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裔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陈福玉: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装备生产管理处项目经理、科技发展部项目经理、军工发展部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物资部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质量管控部主任兼党总支部书记,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物资部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质量管控部主任兼党总支部书记。现任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产业部主任兼党总支部书记。
陈福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