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6-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52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13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英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经营及聚焦主业发展,公司拟将持有的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70%股权以人民币27,488,698.00元转让给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健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情见同日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朱磊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彭敏、朱磊、许焱、胡仲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详情见同日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朱磊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彭敏、朱磊、许焱、胡仲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期限为至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相应调整授予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相应调整授予价格;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可将前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6)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解除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7)授权董事会管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参与资格;

(8)授权董事会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及/或监管机构批准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批准;

(9)授权董事会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做出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的、恰当的所有行为;

(10)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事项,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会行使权利的事项除外。

关联董事彭敏、朱磊、许焱、胡仲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9月30日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3)。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5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经营及聚焦主业发展,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智造”)拟与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赛重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持有的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孚机械”或“标的公司”)70%股权转让给巍赛重工。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7,488,698.00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赛孚机械股权,赛孚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XWCMY4X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95号

5、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95号

6、法定代表人:薛忠

7、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化工设备生产、加工、销售;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生产及销售;化工设备、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钢结构件生产、销售;钢材销售;仓储设备生产、安装、销售、技术研究;化工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顾春梅持股70%,薛忠持股15%,上海颉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

10、实际控制人:顾春梅

11、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巍赛重工主营化工相关业务。

12、与公司关系:巍赛重工系赛孚机械原控股股东,目前持有赛孚机械20%股权。除上述情况及本次交易外,巍赛重工与公司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履约能力:巍赛重工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已就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支付能力作出说明,并承诺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结合本次交易采取先收款后交割的安排,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价款回收风险总体可控。

14、经查询,巍赛重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687841833C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设立时间:2009年4月16日

5、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95号

6、法定代表人:薛忠

7、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化工设备生产、加工、销售;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生产及销售;化工设备、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钢结构件生产、销售;钢材销售;仓储设备生产、安装、销售、技术研究;化工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10、经查询,赛孚机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赛孚机械自2025年11月17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营过程装备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26年6月30日,赛孚机械总资产1.07亿元,净资产0.23亿元。2026年1-6月,赛孚机械实现营业收入0.18亿元,净利润-0.02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已结合赛孚机械纳入合并报表后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及本次交易安排,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分析。

(三)标的股权权属及其他情况

公司持有的赛孚机械7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赛孚机械提供日常经营往来款合计4670万元,赛孚机械办理工商过户之前,将偿还全部本金467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赛孚机械不存在任何资金余额,也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赛孚机械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除此以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赛孚机械提供担保情况。

(四)前次收购情况及本次出售的必要性、价格合理性分析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以人民币27,488,698.00元收购巍赛重工持有的赛孚机械70%股权。该次收购定价以赛孚机械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交易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该次交易完成后,赛孚机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前次收购主要基于公司当时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产业布局安排,拟通过赛孚机械的过程装备制造能力和相关资质拓展业务布局。2026年7月,公司完成控制权的变更,并于2026年8月完成新一届董高的换届,公司结合新管理层的经营发展规划、现有业务实际及资产结构调整需要,经审慎研究,拟将持有的赛孚机械70%股权出售给赛孚机械原控股股东巍赛重工。本次出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回笼资金,聚焦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安排,具有必要性。

巍赛重工作为赛孚机械原控股股东,熟悉赛孚机械的经营管理、业务及资产状况。本次交易以公司前次收购赛孚机械7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定价基础,由巍赛重工按照该价格受让,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与公司前次收购价格一致,未低于前次收购价格。结合公司持有标的股权期间赛孚机械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及本次交易安排,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公司2025年11月收购赛孚机械70%股权的交易对价人民币27,488,698.00元为定价基础,由巍赛重工按照该价格受让。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7,488,698.00元。

公司前次收购赛孚机械70%股权时,以赛孚机械截至2025年10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交易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距前次收购时间较短,公司结合持有期间赛孚机械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交易方案及价款支付安排,与巍赛重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与公司前次收购价格一致,未低于前次收购价格。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系交易各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交易结构:乙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0%股权转让给甲方。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90%股权,薛忠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

2、交易对价及支付:标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7,488,698.00元,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付款时间不晚于2026年10月10日。甲方承诺其具备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且不来自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甲方系本次股权转让的实际受让方,不存在为第三方代持的情形。

3、股权交割: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交割事项,包括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修订标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委派的董事辞任并办理相关备案。

4、业绩承诺及回购义务终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合同第9.2条约定的甲方三年业绩承诺义务及相应的股权回购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该条款项下的任何责任;除本合同各方外,不存在其他主体依据原合同第9.2条享有业绩补偿或回购请求权。

5、税费: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除合同及相关文件另有约定外,各方承担各自在合同及相关文件编制、谈判、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开销和费用。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安排。赛孚机械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发生变化;公司委派至赛孚机械的董事将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辞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赛孚机械股权,赛孚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与巍赛重工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拟用于公司补充现金流及日常经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结合控制权变更后及新管理层的经营发展规划、现有业务实际及资产结构调整需要作出的安排。巍赛重工作为赛孚机械原控股股东,熟悉赛孚机械的经营管理、业务及资产状况,由其受让公司持有的赛孚机械70%股权,有利于提高交易实施效率。公司以前次收购价格为定价基础,结合持有期间赛孚机械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交易方案及价款支付安排,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赛孚机械股权,赛孚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等项目将相应发生变化,具体以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数据为准。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现金流入人民币27,488,698.00元。本次交易形成的资产处置损益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巍赛重工应在股权交割前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并已对其支付能力及资金来源作出明确保证。结合先收款后办理股权交割的安排,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价款回收风险总体可控。若巍赛重工未按期付款,公司有权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54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6日,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高新”或“转让方”或“乙方”)、原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或简称“丙方”)与宁夏东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能源”或“受让方”或“甲方”)、王建英先生(或简称“丁方”)签署了《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主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科翔高新向东泰能源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88,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转让价格为2.90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546,650,0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5日,交易各方分别签署了《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及《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与主协议、《补充协议(一)》合称“原协议”),对股份转让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2026-038)。

2026年7月22日,上述188,500,000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由科翔高新变更为东泰能源,实际控制人由李斌先生变更为王建英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及股份解除质押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控制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近日,东泰能源、科翔高新、李斌先生、王建英先生签署了《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交易各方就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作出补充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条款的终止

各方确认并同意,自《补充协议(三)》生效之日起,原协议中所有关于上市公司2026年度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相关责任的条款终止执行,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终止的条款包括:

(1)主协议第十一条“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全部约定;

(2)《补充协议(一)》第二条“关于主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的补充约定”的全部约定;

(3)原协议中任何其他提及、引用或依赖于上述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之相关的赔偿责任、保证责任、协议解除权等。

2、关于转让价款及其支付的补充约定

主协议第三条第3款的第(6)项和第(7)项原约定为:“(6)自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组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9,330,000元。(7)当上市公司发布2026年业绩预告,且该业绩预告显示上市公司2026年业绩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第(1)或者第1款第(2)约定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54,665,000元。”

各方确认并同意,将主协议第三条第3款第(6)项和第(7)项修订为:自《补充协议(三)》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合计123,995,000元,且不晚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剩余全部股份转让款合计40,000,000元支付予乙方。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关股份转让款,甲方每延迟一日支付股份转让对价款,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利息。

3、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东之间约定事项的补充约定

主协议第十条第1款原约定为:“双方确认,交割日后于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内,双方应努力促成其推荐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能够在目标公司董事会层面获得通过,双方提名的所有董事人选能够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层面获得通过。

双方确认,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目标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交割日后目标公司高管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甲方通过合法方式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交割日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一名非独立董事由乙方提名,此外其他所有董事均由甲方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

各方确认并同意,将主协议第十条第1款修订为:双方确认,交割日后于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内,双方应努力促成其推荐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能够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层面获得通过,双方提名的所有董事人选能够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层面获得通过。

双方确认,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交割日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甲方通过合法方式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上市公司所有董事均由甲方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乙方不再享有提名董事的权利。

4、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补充协议(三)》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一方如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其在《补充协议(三)》项下之义务,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除《补充协议(三)》另有特别约定外,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相应实际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补充协议(三)》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补充协议(三)》或原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协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在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协议各方均可在协议签署地或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补充协议(三)》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三)》为准;《补充协议(三)》未约定事项,各方继续按照原协议约定履行。

三、本次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三)》系交易各方就终止2026年度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条款、调整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及董事提名安排等事项达成的补充约定,不涉及本次股份转让数量、转让价格及转让价款总额的调整,不改变已完成的股份过户结果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结果。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泰能源,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建英先生。

根据《补充协议(三)》约定,原协议项下2026年度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相关责任条款自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执行;科翔高新不再享有原协议约定的董事提名权。相关董事提名、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仍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补充协议(三)》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其他事项的后续履行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终止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作出判断,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53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9:15至2026年9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6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25层办公楼一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一)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表决。

(三)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25层办公楼一座。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三)会议联系人:姜苏莉、刘舟

联系电话:010-65286692

联系邮箱:DFZZOIMT@126.com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邮件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回执

截至 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二)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三)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26年9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上午9:15至2026年9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在认证成功后,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