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18069 债券简称:爱科转债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51.48万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以及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51.48万股,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82,663,740股减至82,148,940股。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29日(工作时间8:30-11:00、12: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6609578
(5)邮箱:office@iechosoft.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18069 债券简称:爱科转债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进行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工作。
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王晓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晓赛女士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的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
王晓赛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晓赛女士: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人力资源专业,本科学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杭州米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任杭州百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4年12月加入公司,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人事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晓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18069 债券简称:爱科转债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8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6,695.4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266,954手(2,669,54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954,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4,772,53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181,463.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7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68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695.4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26,218.15万元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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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就募投项目人员所涉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由公司相关职责部门编制明细表,上述款项经公司内部流程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在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后,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公司财务部建立募集资金款项置换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筹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并定期将汇总情况通知保荐人,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四)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18069 债券简称:爱科转债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方小卫先生、方云科先生、戴凌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蒋巍女士、周恺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3位非独立董事、2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王晓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以及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方小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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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蒋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方云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程小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戴凌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石鑫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副总经理程小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以及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获得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并获得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晶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晶晶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林晶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1-86609578
邮箱:office@iechosoft.com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程小平先生:男,汉族,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6年任杭州爱科科技有限公司外贸销售专员,2016年至2021年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总监;2022年开始担任公司国际贸易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晶晶女士:女,汉族,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入职公司,先后在公司行政企发部、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18069 债券简称:爱科转债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方小卫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石鑫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杭州爱科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方云科、杭州瑞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瑞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文哲、吴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18069 债券简称:爱科转债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石鑫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石鑫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石鑫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石鑫女士2017年2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总账会计;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8月28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财务、会计、法律合规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石鑫女士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石鑫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认为石鑫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石鑫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石鑫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公司已按规定完成董秘任职报送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石鑫女士简历
石鑫,女,汉族,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2014年毕业于西南大学,研究生学历,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7年2月至2023年4月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8月28日起至今,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鑫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