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既强先生。
6、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科技B区办公楼(东南门)。
7、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23,718,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482%。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43人,代表股份133,905,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36%。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为149人,代表股份657,624,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91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为146人,代表股份145,613,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2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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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房立棠、张淼晶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提前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禹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2.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9月15日。本次委托贷款的还款计划为:分五次还款,前四次每次归还本金500万元,到期日归还剩余本金18,000万元。详情请见2025年9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高密市禹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照还款计划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6年1月30日、2026年4月28日、2026年7月30日归还委托贷款本金,每次还款500万元,归还本金总额2,000万元,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剩余本金为1.80亿元。
二、委托贷款收回情况
近日,高密市禹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前归还上述委托贷款的剩余本金1.80亿元,相应利息同时结清,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完结。
至此,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2.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08%,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2026年9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58%。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至此,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三年。
非独立董事:曹爱军先生(董事长)、闫方清先生、刘海涛先生、孙日文先生、孙钰先生
独立董事:刘志峰先生、徐锋国先生、张巧良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刘兵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和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曹爱军(召集人)、闫方清、孙钰、刘志峰、刘海涛;
2、提名委员会成员:刘志峰(召集人)、徐锋国、曹爱军;
3、审计委员会成员:徐锋国(召集人)、张巧良、孙日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巧良(召集人)、徐锋国、刘兵。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徐锋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总经理:曹爱军先生
副总经理:闫方清先生、王明涛先生
财务总监:刘海涛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赵倩倩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范荣华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赵倩倩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静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兼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361002
传 真:0536-2361536
电子邮箱:himile_zqb@himile.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 证券部
邮政编码:261500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曹爱军先生:高级技师,毕业于烟台大学,在职专科学历,曾就职于高密农机厂。2002年3月加入公司,从事机床装配、轮胎模具的生产制造等工作,2004年起担任公司轮胎模具业务的管理工作,曾任车间主管、总调度、部长、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获授权国家专利6项,兼任山东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曹爱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91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爱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闫方清先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毕业于天津职业大学,专科学历,曾就职于高密内燃机配件厂。2001年9月加入公司,从事机床相关的生产、技术研发、管理等工作,曾任机床事业部主管、部长、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曾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山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等奖励,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潍坊市民营企业家“挂帅出征”百强榜-新星企业家等称号。2022年8月起任山东豪迈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闫方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9,66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闫方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王明涛先生:高级技师,在职专科在读,2004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从事生产、管理等工作,历任分公司经理、商务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模具市场经营部部长,主要负责公司轮胎模具业务的市场开发及维护,以及国内外分子公司的筹建和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明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7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明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刘海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潍坊市会计领军人才。2006年至2008年,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2012年起任部长;2015年至2016年就职于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部长;2017年起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68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海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李静女士:1988年1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人力资源部,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证券部,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四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18.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范荣华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8年7月至2020年5月,曾任职于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20年6月起就职于公司内部审计部。
截至本公告日,范荣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39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赵倩倩女士:1987年3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公司统计科,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证券部。2017年10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六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赵倩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7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委托贷款对象:高密市风飞水利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飞水利”)
2. 委托贷款金额:1.80亿元人民币
3.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4. 贷款及还款计划:本次委托贷款一笔发放,到期日为2027年9月13日。
5. 担保方: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7.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风飞水利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一)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风飞水利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8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一笔发放,到期日为2027年9月13日。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2026年9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风飞水利于潍坊高密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是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名称:高密市风飞水利管理有限公司
(二)借款人控股股东:高密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花园街东3555号
(四)成立时间:2023年9月6日
(五)法定代表人:杨晓志
(六)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污染治理;灌溉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用薄膜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化肥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水果种植;蔬菜种植;谷物种植;薯类种植;水生植物种植;花卉种植;林业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木材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停车场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经营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风飞水利资产总额14,268.93万元,负债总额7,929.15万元,净资产6,339.7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101.16万元,净利润2,896.19万元。(以上数据经潍坊信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九)风飞水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风飞水利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未有对风飞水利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十一)风飞水利无对外担保、无抵押、无诉讼与仲裁事项。经查询,风飞水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方名称: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实业”)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康成大街2999号
(四)法定代表人:徐晓东
(五)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荣实业总资产为6,565,327.96万元,净资产2,812,405.4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87,821.37万元,净利润34,268.58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立约人:
1. 借款人(甲方):高密市风飞水利管理有限公司
2. 贷款人(乙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密支行
3. 委托人(丙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人(丁方):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贷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等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一笔发放,金额1.80亿元人民币,年利率6.30%,利息按月结算,到期日为2027年9月13日,用于补充风飞水利流动资金。合同约定分五次还款,前四次每次归还本金500万元,到期日归还剩余本金16,000万元。
(三)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未及时提供委托贷款发放所需的资金而导致贷款不能按时发放的,除应足额存入资金外,向甲方或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日期和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违约情形及责任:
(1)甲方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实际逾期天数计收逾期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就其违约使用的借款金额,自违约之日起,按实际违约天数计收罚息,直至挪用部分本息被清偿为止。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按照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3)在贷款期内,有以下任何一项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根据丙方的要求宣布委托贷款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委托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并且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2)甲方挪用贷款资金的;3)甲方或担保人违反了本合同或担保合同任何义务性条款;4)甲方经营性状况严重恶化;5)保证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保证能力减损;6)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价值减损、担保效力减损或危及贷款安全等情形;7)依据法律法规及金融规章出现债权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的其他情况;8)甲方、担保人出现丙方认为可能影响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况;9)其他:因扣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利息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还清本合同项下款项之前该授权不得撤销。如果账户中款项的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乙方有权按扣收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贷款币种清偿贷款。
(四)争议解决:
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风险揭示
(一)目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风险揭示: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
六、风险控制
(一)市场风险控制:仅委托贷款人发放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应对市场利率上扬而导致债权资产贬值风险。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水平。
(二)信用风险控制:
1. 对借款人做充分尽调,并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维护公司权益。
2. 对担保方华荣实业做充分尽调,并签署《保证合同》,华荣实业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操作风险控制:公司董事长为委托贷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此项委托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
(四)管理风险控制:
1.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笔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审议。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贷款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报告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报告委托贷款项目相关信息。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风飞水利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风飞水利具有偿债能力,同时华荣实业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风险较小。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5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5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刘志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爱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曹爱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爱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和表决情况如下:
2.1战略委员会(5人)
成员:曹爱军(召集人)、闫方清、孙钰、刘志峰、刘海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提名委员会(3人)
成员:刘志峰(召集人)、徐锋国、曹爱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计委员会(3人)
成员:徐锋国(召集人)、张巧良、孙日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成员:张巧良(召集人)、徐锋国、刘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 聘任曹爱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 聘任闫方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 聘任王明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聘任刘海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 聘任李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时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赵倩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范荣华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风飞水利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8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6.30%,利息按月结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