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丁迎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丁迎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丁迎东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迎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92,137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16%,丁迎东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丁迎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下午2:40,在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马常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名,其中9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马旭耀先生、张良富先生均书面委托董事黄维彪先生,董事Richard Robinson Smith先生、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迟德强先生对董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董事马旭耀先生、张良富先生、Richard Robinson Smith先生、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聘任李鹏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鹏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附件:李鹏程先生个人简历
李鹏程先生,中国籍,1984年2月出生,工学学士;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市场部部长、重型车动力销售公司总经理、商用车动力总成销售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总裁,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李鹏程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外,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844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6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潍柴动力”)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黄维彪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82,17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47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36,735,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465%。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36,644,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95%;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0,091,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7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45,439,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013%。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潍柴动力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产品和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产品和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产品和接受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选举刘义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刘义先生当选为公司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进行了计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了监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宋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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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公告中相关数据如有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