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6-064
转债代码: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6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6-065
转债代码: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剩余的超募资金人民币3,124.5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60%。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3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96.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34.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2号)。公司已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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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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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增加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595号作为共同实施地点,同时增加“购地及其地面房屋”作为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茂莱光学已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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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和前次已使用金额合计数与超募资金金额之间的差异,系超募资金理财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2,5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不含)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共使用超募资金2,693.18万元(含净手续费、经手证管费、过户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首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34.18万元,本次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3,124.5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拟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60%。本次使用首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本次使用首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议程序
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124.5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首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6-066
转债代码: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首席合伙人:朱佑敏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5次,16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阳
2016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茂莱光学(688502)、万德斯(688178)、鹏鹞环保(300664)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姣
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茂莱光学(688502)、商络电子(30097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铭
201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联测科技(688113)、肯特股份(301591)、灿能电力(87029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文阳、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姣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一次。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单位:万元
■
公司2026年度预计年报审计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境外主体业务规模增长,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和审计服务工作量增加。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预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续聘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6-067
转债代码: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
至2026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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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28日,8:3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5-52728150
电子邮箱:investors@mloptic.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
净资产2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公司2026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770.30万元,借款本金余额为14,594.26万元。
截至2026年9月14日,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为40,175.61万元,较2025年末增加25,581.35万元。截至2026年9月14日,本年度累计新增借款本金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20.18%。
二、新增借款的类型
本年新增借款均为银行借款,截至2026年9月14日,公司本年新增银行借款本金共计25,581.35万元。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系基于公司经营需要所发生,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上述财务数据以合并口径计算,除2025年末数据已经审计外,其余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