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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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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5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朱三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述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按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公司发行股份数上限为825,395,218股(含本数)。

若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6,802.5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表内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入金额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4)。

七、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临2026-056)。

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股份认购合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同意、注册等手续;

3、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报送、修改、补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相关审核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及总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市场条件变化、本次发行情况等,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具体安排,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备案,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有关事宜;批准与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等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7、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决定采取借款、增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8、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审核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59)。

十一、关于制定《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交易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十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十三、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海南京数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服务器,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150.0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1)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5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5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与分析性描述,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与分析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提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批通过,以及获得审批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7年2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802.54万元,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751,317,394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2026年8月31日(不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3.00元/股,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的情况下,发行股数预计为28,934.18万股。该发行股份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6.94万元和-1,038.22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2026年1-6月数据的2倍进行预测,则预计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93.87万元和-2,076.44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202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6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减少20%亏损和增加20%亏损。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等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2027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同时,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注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经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一定程度的摊薄,但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净利润在短期内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有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高度的协同性与延续性。

内蒙古蓝宝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属于公司蓝宝石生产业务的产能扩充与技术迭代升级。公司深耕蓝宝石领域多年,已构建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链条自主运营的成熟经营模式,具备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与标准化生产流程。本次项目采用新一代长晶炉设备与改进型热场工艺,是对公司现有蓝宝石生产工艺的技术升级与产能扩充。项目建成后,公司将统筹调配技术人员、供应链资源、客户资源。

西部国产服务器集群建设项目属于公司服务器资源供给综合服务业务的产能扩充与战略升级。公司长期从事该综合服务业务,为客户提供服务器资源、运维管理及相关技术服务,通过自主配置与市场化资源统筹,储备多类型服务器及多元化资源,叠加组网规划、运维保障等增值服务。本次项目聚焦国产服务器的部署与运营,是在公司现有服务器资源供给综合服务体系基础上的规模化扩充与技术升级,可高效支撑生成式AI、大模型等业务场景。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依托乌兰察布的区位优势、绿电成本优势与政策红利,深度拓展京津冀地区市场,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综上所述,两个募投项目均系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深化与拓展,并非从事与公司现有业务无关的新业务领域。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蓝宝石生产业务方面,公司深耕蓝宝石行业多年,已形成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链条自主运营的成熟模式,积累了泡生法长晶、晶体品质管控、生产过程运维等全套技术经验,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与完善质量管控体系。公司拥有涵盖长晶、切割、研磨、抛光等全工序的专业技术团队与产业工人队伍,已掌握晶体生长参数调试、温场控制、成晶率优化等核心生产经验,可将现有工艺迁移适配至新型长晶炉设备。本项目拟新增定员172人,公司可通过内部调配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保障项目投产运营的人力资源需求。

服务器资源供给综合服务业务方面,公司长期深耕该领域,已形成覆盖资源统筹、组网规划、运维保障的全链条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公司通过自主配置与市场化资源统筹,储备了多类型服务器及多元化资源,积累了丰富的资源调度、设备运维、网络规划经验,能够保障大规模服务器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与高效调度。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与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7×24小时运维保障、资源调度优化、故障快速响应等增值服务。本次项目拟新增定员5人,公司现有运维团队可有效支撑项目建成后的规模化运营。

2、技术储备情况

蓝宝石生产业务方面,公司已在蓝宝石晶体研发制造领域形成了长期技术沉淀,截至2026年8月末,公司共拥有与蓝宝石业务相关的专利79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58项)。本项目拟采用的泡生法蓝宝石长晶工艺,以及新炉型、新工艺的技术路线,在国内蓝宝石行业已有对应的技术成果与产业化实践。公司原有蓝宝石产线已完成大量工艺验证,可将现有工艺经验迁移适配至新型长晶炉设备。

服务器资源供给综合服务业务方面,公司通过长期经营积累,已形成成熟的综合服务技术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本次项目拟部署的国产服务器,与公司现有资源服务体系具备良好的技术适配性。公司可依托成熟的运维管理经验,实现对国产服务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设备稳定运行与资源高效输出。项目采用的总体架构采用分层设计,涵盖硬件层与软件层,并同步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技术路线成熟可靠。

3、市场储备情况

蓝宝石生产业务方面,公司已经积累稳定的下游合作客户资源,同时具备持续拓展新客户的业务能力。Mini/Micro?LED新型显示、功率半导体器件、智能穿戴、航空航天光学窗口等下游应用持续扩容,行业呈现低端产品竞争激烈、高品质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特征。新建基地产出产品可共享公司现有客户渠道,也可面向增量市场开发新订单,具备订单承接基础。

服务器资源供给综合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在该服务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服务覆盖生成式AI、工业互联网、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等多个行业领域,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市场渠道。当前,各行业客户对国产AI算力的需求持续攀升,尤其是金融、政务、工业等对数据安全要求较高的领域,对自主可控的综合服务需求更为迫切。乌兰察布作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京津冀算力需求市场距离近、时延低,当地已落地数据中心项目的算力消纳充分、市场需求持续旺盛。结合当前国产算力市场的旺盛需求与公司已有的客户资源优势,项目建成后可快速实现市场化应用。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已具备较为充分的储备,能够有效保障本次两个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后续稳健运营。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还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2026-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结构,进而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进而帮助公司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六、相关主体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5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5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具体经营资料,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6、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优先条件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政策。

(三)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或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涉及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 且大于5,000万元的情形,募投项目除外。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需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3、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会作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相应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四、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5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5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交易所处分情况如下:

2022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

1、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46号),就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情况、违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和时任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时任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褚淑霞,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娟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左洪波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鑫宏,时任监事张晓彤、丁丽、郑海涛,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路正通,时任独立董事吉泽升、张波、张鼎映、陶宏,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迪、张世铭予以通报批评。

2、整改情况

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强化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纪律处分所涉事项发生于公司破产重整及控制权变更之前,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破产重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原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及公司前期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已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制定了妥善的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2021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1、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034号):2017年7月21日,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与万浩波签订《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万浩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左洪波与万浩波之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上述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迟至2021年10月29日才披露该笔担保及相应司法诉讼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9.11条、10.2.6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公司就所涉事项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公司对用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组织时任董监高及时任控股股东认真学习了相关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相关内部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公司各个层面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对印章管理、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要求审计部对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印鉴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检查和监督;定期约谈并持续敦促时任控股股东,要求其尽快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控股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二)2023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决定

1、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97号),就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事项,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代总经理杨鑫宏,时任财务负责人盛海波,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邵明霞、时任董秘梁影予以监管警示。

2、整改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公司对前次业绩预告进行了更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也进行了积极整改,组织制定了相关培训计划,增强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要求财务部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2026年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1、基本情况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的口头警示,公司回购股票减持的过程中,存在误操作情形。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五条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梁影口头警示。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员合规交易意识与风险防控理念。同时,公司通过与证券公司签订特殊方式委托交易服务协议,引入技术手段规避人为误操作风险,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5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领航科技大厦11层西侧北京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8日

至2026年10月9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6年10月8日15:00至2026年10月9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15:00至2026年10月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9月3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影

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A区2栋5层

邮编:150000

电话:(0451)5107662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6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至9月22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aurora-sapphire.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 09:00-10: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黄凤英女士

董事会秘书:梁影女士

财务总监:王晓辉先生

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陈东梅女士、刘鹏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6日 (星期三) 至9月22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aurora-sapphire.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451-51076628

邮箱:zhengquan@aurora-sapphir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6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算力”)拟向海南京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京数”)出售服务器,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150.00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最近12个月内公司出售相关资产交易的累计成交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智算力拟向海南京数出售服务器,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150.00万元(含税)。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京数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出售的22台服务器为子公司深圳智算力2023年分批次购买。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上述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标的资产在2023年购入并投入使用,已计提折旧的时间为32-33个月。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一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为 5,150.00 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海南京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服务器22台。

2、付款方式:甲方预付4,500万元人民币定金。按照通过压测的设备的数量,分批支付尾款。

3、货物交付:甲方自提,自行承担运输费用。甲方知悉并确认,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备为非全新产品,产品部分存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磨损或外观瑕疵,甲方同意接受的,则该等磨损及外观瑕疵不影响双方本次交易。

4、验货、收货及风险转移:甲方应现场对该批次货物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置、通电检测整机运行状态等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进行检查验收。

5、售后服务:乙方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原厂商对货物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

6、争议解决:合同订立、效力、解释、管辖及纠纷处理适用中国法律、电信及计算机行业相关规范。履约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全部维权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诉讼期间无争议条款正常履行。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资产处置收益约2,059.05万元,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