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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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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4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述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5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9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

至2026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符合参会资格的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壹石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四)特别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鑫

联系电话:0552-822 0958 ;传真:0552-859 9966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 10 号

电子邮箱:IR@estonegroup.com

邮编:233400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49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47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7年3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在计算每股收益时扣除。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减去库存股2,595,67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假设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募集资金金额为4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2026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3.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3.35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7-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6年1-6月一致,则2026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6.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70万元。

6、假设2027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与2026年度金额持平,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6年度基础上按照增长50%、减少50%、实现盈亏平衡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总股本不包含公司已完成回购的库存股。

注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2026年度、2027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202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供应商,深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多年,已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高纯石英材料、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和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等领域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消费电子、芯片封装、印制电路板(PCB)及防火安全等领域。

“年产8,000吨锂电池隔膜超薄涂覆用勃姆石项目”生产的超薄涂覆用小粒径勃姆石,系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产品的升级与延伸。公司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领域已建立领先优势,2025年勃姆石产品出货量稳步增长、市场份额稳居全球第一;项目聚焦隔膜超薄涂覆需求,将隔膜涂层厚度控制至1微米以下,在保持优异耐热性能的同时有效提升电芯能量密度,精准契合隔膜轻薄化趋势,将进一步补齐公司超薄高端涂覆材料领域产品的产能缺口,健全覆盖常规涂覆、超薄涂覆的全品类勃姆石产品体系。

“年产20,000吨高纯石英砂(二期)项目”生产的高纯石英砂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石英制品、光纤预制棒、石英纤维电子布(Q布)及高端光学器件等领域,系公司在高纯二氧化硅产业链条上的延伸与升级。公司目前已在高纯二氧化硅、球形二氧化硅和熔融二氧化硅等产品方向形成了完整的产品矩阵,本项目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高端高纯石英砂领域拓展,属于利用现有技术资源和产业资源,在主业相关领域进行的产品升级与产业链延伸拓展,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相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先进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展开,相关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产业链上高度协同,将共同增强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贡献者为荣”的人才理念,为人才提供创新创业平台与多元化发展通道,将骨干人才与核心员工视为最宝贵的财富。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领域,公司已形成一支涵盖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环节的高素质专业团队,并在勃姆石产品的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方面持续夯实竞争优势。在高纯石英砂领域,公司目前已配备由博士、教授及资深工程师组成的专项研发团队及产业化团队,核心成员在高纯材料制备、杂质分析控制、晶体结构调控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公司还通过股权激励、项目奖励等多元化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与归属感。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多维度人才发展体系,着力构建关键岗位的人才梯队,系统化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夯实人才根基。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制定专项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将在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动态扩充团队规模。公司将从内部选拔具有粉体材料生产管理经验的骨干人员担任关键岗位,同时结合外部引进方式,吸收和培养具备粉体材料、半导体材料或锂电池材料行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才,并针对操作人员开展系统的上岗培训与技能考核,确保所有生产及质量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相关生产工艺与质量管控要求,为募投项目提供持续稳定的人力资源保障。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以先进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为主营业务,持续深耕锂电池涂覆材料与高纯二氧化硅(石英砂)领域,在材料提纯、粒度控制、杂质去除等关键技术环节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与专利技术。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与持续迭代,公司构建了“科学家+工程师”协同创新模式,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61项,其中发明专利107项,较2021年上市时增长近10倍,构建起坚实的核心技术护城河。

在锂电池隔膜超薄涂覆用勃姆石领域,公司已实现小粒径勃姆石制备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该产品可将隔膜涂层减薄至1微米以下,在保持优异耐热性能的同时有效提升电芯能量密度,改善隔膜与电解液的浸润性;公司秉持“销售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持续进行锂电池隔膜涂覆材料的更新迭代,项目技术路线成熟、工艺方案可行,公司已在研发、设备及工艺等关键环节完成充分的技术验证与积累,具备将小粒径勃姆石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规模化生产能力的技术条件。

在人工合成高纯石英砂领域,项目采用的“人工模拟自然过程”新型合成技术,是公司基于在高纯二氧化硅领域的多年技术积累自主研发而成。该技术成功实现了从原料选择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精准控制,有效规避了传统物理提纯对优质矿源的高度依赖,解决了化学合成工艺成本高、难以规模化量产等难题。项目采用的技术路线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同根同源,技术关联度强、协同效应显著。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凭借在锂电池涂覆材料、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等领域的多年积累,已与下游多家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覆盖新能源、半导体、通信等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网络。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能够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

在锂电池隔膜超薄涂覆用勃姆石领域,公司是全球锂电池用勃姆石龙头供应商,2025年勃姆石产品出货量稳步增长、市场份额稳居全球第一;公司已建立起覆盖中国、日本、韩国、欧盟、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完善销售网络与售后服务体系,公司是宁德时代勃姆石产品核心供应商,并进入三星SDI、新能源科技(ATL)、亿纬锂能、国轩高科等多家国内外锂电池制造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同时与恩捷股份、金力股份、星源材质、璞泰来、韩国W-Scope等主要锂电池隔膜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龙头客户资源,2025年小粒径勃姆石产品已实现批量销售且出货量增长显著,为本次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在人工合成高纯石英砂领域,公司现有客户群体中已包含部分石英材料下游应用企业,且本项目产品已完成小批量试产及客户送样验证,与下游制品企业的联合测试验证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获得下游客户的积极反馈与认可。同时,公司人工合成高纯石英砂产品已在光伏用坩埚内层砂领域实现批量销售,2026年该产品在半导体、Q布领域有望实现小批量出货。本项目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半导体等下游高端市场,完善高纯石英砂业务布局,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支持其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蒋学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王亚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怀远新创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作出承诺如下:

“1、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48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46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规定,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1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8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00股,发行价为1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6,434,512.53元,余额为人民币648,996,894.1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4,570.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751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2022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10,850.00股,发行价为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7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931,285,900.00元,另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1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1月20日止,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76.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469.4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8202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2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862.15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2211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3,611.68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7,626.01万元,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95.9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除了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在专户存放,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8,306,403.82元,其中60,000,000.00元为现金管理余额,28,306,403.82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即延期不超过6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9月,即延期不超过3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9月30日已结项。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即延期不超过12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和附件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响应客户产品研发需求的快速增长,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充实研发人才团队,巩固勃姆石制备技术、高纯二氧化硅粉体制备技术和低烟无卤复合阻燃剂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通过增加公司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对外扩张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募集资金用于上述项目,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响应客户产品研发需求的快速增长,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充实研发人才团队,通过开展陶瓷化聚合物用无机粉体材料、纳米碳纤维导电材料和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从硬件设施及研发投入层面支持现有产品技术更新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升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和持续竞争力。

(下转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