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835 证券简称:高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1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8.7677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13号)。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由74,963,031元变更为人民币99,950,70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4,963,031股变更为99,950,708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形成新的《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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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处于有效期内,故上述条款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88835 证券简称:高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6 年9 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费尔顿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费尔顿 ”)增资 30,000.00 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次增资的 30,000.0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费尔顿的注册资本将由 714.14 万元增加至30,714.14 万元,公司对费尔顿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1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8.7677万股,发行价格61.36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153,324.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53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6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13号)。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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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3,532.95万元。超募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为费尔顿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 109,905.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01,000.00 万元。根据募投项目预计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费尔顿增资30,000.00 万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增资的 30,000.0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费尔顿的注册资本由 714.14 万元增加至30,714.14 万元,费尔顿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将直接汇入费尔顿募集资金专户,费尔顿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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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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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费尔顿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费尔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费尔顿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费尔顿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88835 证券简称:高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1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8.7677万股,发行价格61.36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153,324.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53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6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13号)。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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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3,532.95万元。超募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三、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指公司及子公司参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购进口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业务并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3、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固定资产、外包服务、房屋租赁及物业和水电服务等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筹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部分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费等发生频繁且零碎,若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采购及支付的情况,不便于降低采购成本和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以自筹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自筹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筹资金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就前述事项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88835 证券简称:高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方案: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该额度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1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8.7677万股,发行价格61.36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153,324.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53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6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13号)。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3,532.95万元。超募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是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将其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提前或到期赎回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该类产品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