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福建天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1,373,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天马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9,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0.96%,占公司总股本的3.76%。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36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1,27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8.26%,占公司总股本的20.0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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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后,天马投资近期存在后续再质押的计划。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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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2、上述天马投资质押股份已解除质押。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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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例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46,6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31.46%,占公司总股本的9.23%,对应融资余额24,500万元;未来一年以内(含一年,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7,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1.80%,占公司总股本的3.46%,对应融资余额1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薪酬等收入。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的情况。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陈庆堂先生:中国国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福马饲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天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福建海德凯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天马食品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天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天马科技集团(厦门)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
陈庆堂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为天马投资,系陈庆堂先生全资控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福建天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052325368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加成
(5)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2年8月27日
(7)住所:福清市音西街道融侨城8号楼102单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机械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通过其全资控股公司天马投资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截至本公告日,天马投资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18,764.85万元。上述事项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未超过80%。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等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预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质押展期、追加其他担保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