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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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请说明具体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75,654,35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592,531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高飞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傅燕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和议案3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颖超、毛修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7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将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已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将回购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减少3,626,502股,公司总股本从79,280,855股变更为75,654,353股,公司注册资本从79,280,855元变更为75,654,35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571-56207860

5、邮编:310018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