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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6-06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10月25日完成回购的18,564,521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299,564,734元调整为9,281,000,213元,总股本由9,299,564,734股调整为9,281,000,213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由于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15日起四十五日内,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188号爱尔大厦北塔23楼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31-85136739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邮箱:zhengquanbu@yeah.net

5、其他: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