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86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9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87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2、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54.95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4月26日至2026年10月19日
5、“洽洽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10月19日
6、“洽洽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5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7、“洽洽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10月14日
8、“洽洽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10月15日
9、“洽洽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10月19日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洽转债”
11、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5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6.7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洽洽转债”到期日前(即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0月19日),公司股票如再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公开发行了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40亿元,期限为六年。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3.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2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26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19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洽洽转债”自2021年4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0.83元/股。截至本公告之日,“洽洽转债”转股价格进行了8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1日,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1年6月11日起由原来的60.83元/股调整为60.03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2日,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2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60.03元/股调整为59.18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3年6月20日起由原来的59.18元/股调整为58.18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4年6月14日起由原来的58.18元/股调整为57.19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7日,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5年1月17日起由原来的57.19元/股调整为56.90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因公司办理完成了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事宜,注销股份1,147,400股,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5年3月7日起由原来的56.90元/股调整为56.91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5年6月20日起由原来的56.91元/股调整为55.93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5日,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6年6月15日起由原来的55.93元/股调整为54.95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首个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期间),如再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8月26日重新起算。截至2026年9月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洽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6.71元/股)的情形,公司已于2026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预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5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6.7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洽洽转债”已临近到期日(即2026年10月19日),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洽洽转债”到期日前(即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0月19日),公司股票如再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88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及2026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及下属企业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拟新增与关联方湖南九福同老魔坊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依据 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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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湖南九福同老魔坊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食品产业园二期7号栋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情况:截至2026年7月31日,总资产5,578.30万元,净资产2,424.60万元,2026年度1-7月营业收入4,177.00万元,净利润16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洽洽老魔坊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股东成都正创老魔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彭小明先生认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彭小明先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湖南九福同老魔坊食品有限公司为关联自然人彭小明先生控制的公司且为关联自然人彭小明先生任职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本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