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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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4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敏、李玲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8月26日,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8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8月26日),除3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3名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筹划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相关信息,其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做出的独立判断及投资决策,且买卖数量较小,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而做出的独立判断及投资决策,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并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茗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6,6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7%。本次解除质押4,750,000股,并办理质押股份数量3,900,000股。本次质押完成后,茗嘉投资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7,929,821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4.01%,占公司总股本的7.34%。

一、公司股份质押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茗嘉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3、本次股份质押,主要原因系茗嘉投资控股股东自身资金需要。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4、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其他说明

茗嘉投资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本次质押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因素。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