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结果暨出售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1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结果暨出售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6,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0%。前述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 出售比例达到总股本1%及出售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9月16日,公司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39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出售均价为12.16元/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40,932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本次出售计划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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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售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因以下事项披露出售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出售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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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出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出售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出售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出售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出售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出售是否未达到出售计划最低出售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出售计划未设置最低出售数量或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出售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出售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八)其他说明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