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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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情况
1.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1,018,622,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2.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发生变化,公司股本减少64,010股,当前公司股本变更为1,018,558,239股。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1,018,558,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67,043,55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实施已授权董事会办理。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18,558,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4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7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9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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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7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公司证券事务处
咨询联系人:万桂龙 王志远
咨询电话:0374-3213660 3219536
传真电话:0374-3212834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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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4,01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63%,涉及激励对象10人,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713,706.29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018,558,239?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2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4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年5月31日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3-37)。
5. 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40)。
6.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3年7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459人,授予数量为1,068.2万股。
9.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履行了债权人通知义务。
2024年8月17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0.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意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654元/股。
11.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385元/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履行了债权人通知义务。
2025年6月3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12.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27,06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235元/股;同意公司为440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79,2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项。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年8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履行了债权人通知义务。
2025年8月22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5年9月30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13.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64,01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0.776元/股;同意公司为438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64,3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7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履行了债权人通知义务。
2026年8月4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人岗位调动、1人离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8人考核部分达标或不达标,公司对上述10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4,01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063%。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个人考核部分达标或不达标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776元/股;激励对象因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77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64,010股,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713,706.29元(其中含利息23,934.53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 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ZZAA5B0641),对公司截至2026年8月27日止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2026年8月27日止,贵公司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了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713,706.29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64,010.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625,761.76元,增加财务费用人民币23,934.53元。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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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备查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