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会馆街51号绿地外滩中心T3栋38F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耿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3人,其中独立董事沈黎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未列席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晓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爱婉 曹雪莹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