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55 证券简称:绿控传动 公告编号:2026-005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7号)同意注册,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41,23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900,497.5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5,351.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205,146.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6]518Z01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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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205,146.13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
注2: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中山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中山支行实际履行。
注3: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实际履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卜权政、赵欢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301655 证券简称:绿控传动 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李磊先生、刘永瑞先生、伊向明先生、于曙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89,189,624.3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301655 证券简称:绿控传动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41,23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900,497.5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5,351.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205,146.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6]518Z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301655 证券简称:绿控传动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2,015,786.9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173,837.38元,置换资金总额189,189,624.32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41,23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900,497.5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5,351.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205,146.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6]518Z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投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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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投入自筹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189,189,624.32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82,015,786.9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173,837.38元(不含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1327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6年9月4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82,015,786.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695,351.37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7,173,837.38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173,837.3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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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89,189,624.3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1327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301655 证券简称:绿控传动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41,23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900,497.5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5,351.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205,146.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6]518Z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投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审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301655 证券简称:绿控传动 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理财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期货等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301655 证券简称:绿控传动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