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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6-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2)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3)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20%集中度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费率见上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通过代销机构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机构投资者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1)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89号索菲亚发展中心24层03-06单元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515号世博天地写字楼T1栋17楼

法定代表人:贾志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93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C4栋30层1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C4栋30层

法定代表人:李春蓉

客户服务电话:0851-82209888

公司网址:www.zhfundsales.com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401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楼阳光金融中心5、6、7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www.ygibao.com

(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10-63158805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69号间9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com

(11)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2)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由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115

网址:www.bzfunds.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江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 www.cmschina.com.cn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15)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3层309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1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层

法定代表人:罗佳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50688

网址:www.hexun.com

(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 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8)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 王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www.puyifund.com

(1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 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2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8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om

(2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11、12、14层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总部2号楼A座

法定代表人:王珊珊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https://www.gf.com.cn/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赎回(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