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9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大道579号,公司本部3号楼5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其中,董事冷继伟先生、唐正胜先生、邝伟民先生、黄英武女士,独立董事吴越先生、余丽霞女士,以电子通信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会同意公司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83.6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7.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48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宏恩、张诗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