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6-5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申请办理1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沛”)为公司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宁波国沛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吕华生
3、成立日期:2022年3月25日
4、注册资本:916325201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
6、主营业务:沥青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仓储及物流等。
7、与担保人关系:宁波国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母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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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本金:壹仟捌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四、风险控制措施
担保人宁波国沛为被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8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8.84%,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24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6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宁波国沛与金融机构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