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9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1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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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2,186,400股标的股票已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3.00元/股。此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186,400股,占非交易过户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3.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及本次解锁情况
根据《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每期可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9月16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9,655,92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14%。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条件之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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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扣非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两个指标均以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第一个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对应标的股票方可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实现时解锁,依此类推。如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时业绩仍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不得解锁部分由公司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对应份额持有人,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到期注销。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851,866,836.55元,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1,069,643,085.83元,实际达成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约为25.56%,高于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已成就。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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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达标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因个人考核不得解锁的权益由公司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对应份额持有人,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到期注销;或管理委员会可将公司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转入预留部分;或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经公司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等级,故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均为100%,当期全部解锁。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解锁数量为9,655,92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14%。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相关审议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的资格、数量、条件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8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2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拟回购的1名因非执行职务原因身故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20万股,回购价格为11.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圣泉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5、2022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35人。
7、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1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0.80元/股;由于16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44人。
9、2023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7.50万股。
10、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7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4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4.00万股。
12、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的7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5.30万股。
1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2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0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25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5年6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5.40万股。
16、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1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23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5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1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35万股。
18、2026年4月23日和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2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6年8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6,000股。
20、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非执行职务原因身故,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的1名因非执行职务原因身故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万股,回购价格为11.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8月2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进行2023、 2024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不再发放对应现金股利,故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6,382,498股减少至846,370,498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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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圣泉集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解除限售相关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圣泉集团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解除限售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变更登记手续;
(三)圣泉集团因激励对象非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圣泉集团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和完成相关股份回购注销。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9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万股。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6,382,498股减少至846,370,498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846,382,498元减少至846,370,49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9月19日-2026年11月0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联系人:巩先生
4、联系电话:0531-83501353
5、联系邮箱:sqzqb@shengquan.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7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5.15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 上市流通时间: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圣泉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5、2022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35人。
7、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1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0.80元/股;由于16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 11 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44人。
9、2023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7.5万股。
10、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7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4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4.00万股。
12、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的7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5.30万股。
1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2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0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25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5年6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5.40万股。
16、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1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23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5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1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35万股。
18、2026年4月23日和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5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1.90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6年8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6,000股。
20、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23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15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1、首次授予部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35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0.00万股;
2、预留授予部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4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50万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5日,登记日为2023年11月7日,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9月15日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在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5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15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3、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欢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欢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激励对象中赵欢欢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圣泉集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解除限售相关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圣泉集团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解除限售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变更登记手续;
(三)圣泉集团因激励对象非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圣泉集团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和完成相关股份回购注销。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0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内可随时转让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内可随时转让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22日出具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45号),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831,132.08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2,168,867.9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6QDAA3B01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9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内可随时转让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内可随时转让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董事会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和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