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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103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335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29名,可行权数量合计35.3350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6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9.50万股;2025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429.75万份。

6、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12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9、2025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01.50万份。2025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00万股。

10、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2、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3、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9月3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2月9日实施完毕。

2、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9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5元/份调整为4.70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注:上述所有数据口径,均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应批次股权激励条件成就之日为基准。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25%。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为2025年9月22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9月21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截至公告日,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33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74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另有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200万份股票期权(经权益分派调整后)进行注销处理。

三、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权日:2025年9月22日

(二)行权数量:35.3350万份

(三)行权人数:29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4.70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有效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7年9月21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八)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不包含1名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公司后续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2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35.335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行权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行权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10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33,002,08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33,002,08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412,760,1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1,484,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

截至2026年9月13日,公司总股本1,375,108,2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2,545,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2,562,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曾而斌、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王爱金,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33,002,082股,占公司2026年9月13日总股本的67.85%。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时出具的承诺,因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价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情况,上述股东自愿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上述限售股将于2026年9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12,760,1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1,484,1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276,015股。上市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610,885,022股,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二)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09,596,688股,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73,212,535股,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四)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先后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激励计划在授予、归属、回购注销及行权环节导致公司股本变动。上述股权激励股份不属于本次首发限售股东所持股份,不纳入本次解除限售范围,不影响本次首发限售股东的解禁股份数量。各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

1、除《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豁免情形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平潭群航、星海贸易、王爱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企业/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企业/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三)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正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完成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33,002,082股,全部为首发限售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曾而斌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为曾而斌控制的企业,王爱金为曾而斌岳母;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王爱金为曾而斌的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10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而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8.551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6435万份进行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29名,可行权数量合计35.3350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10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6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43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5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61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80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将回购注销78.5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6%,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75,108,285股变更为1,374,322,77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8.5510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1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甜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电话:0591-88086357

传真:0591-86291786

邮箱:ir@fz-highton.com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10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35.3350万份

3、行权人数:29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4.70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有效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7年9月21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不包含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公司已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74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亦不包含1名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公司后续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1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78.5510万股,其中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0.064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2.4320万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51.61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4.44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0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149元/股;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70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9122元/股。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41.6435万份,其中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10.064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3.5520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25.807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2.2200万份。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涉及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00万股。

8、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于2025年6月6日开始行权。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2、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3日。

13、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起始日为2025年9月15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34.50万份。

14、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12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426,00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

15、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7、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8、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9、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9月3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21、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6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9.50万股;2025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429.75万份。

6、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12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9、2025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01.50万份。2025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00万股。

10、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2、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3、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9月3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2024年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6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43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5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32.30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32.51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2025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2025年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61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80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139.85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12.93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2024年及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78.551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78.5510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9月13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统计,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及对上述涉及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78.5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41.6435万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减资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