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6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9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7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
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孙玮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孙玮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玮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孙玮女士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孙玮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玮女士已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孙玮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孙玮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及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李克存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李克存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克存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克存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克存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李克存先生: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协鑫集团企业大学副校长、协鑫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兼人力资本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助理副总裁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李克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78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7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