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二)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 公正原则,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彭曙光先生、谈应飞先生、闫友先生、谭轶中先生、张晔先生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采掘、维修等生产服务及工程项目审核、评价等服务,调整是根据交易双方经营发展需要,且交易对方具有相应资质、履约能力可靠,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调整与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预计与部分公司关联采购调增4,116.00万元。
单位:万元
■
交易双方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属于向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采掘、维修等生产服务及向湖南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工程项目审核及评价等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滕海军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号1幢B2座
注册资本:182,165.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所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汽车运输;餐饮服务;歌舞厅;住宿;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制造冶金设备及工程机械、压力容器;铅锌原矿开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铁矿石、有色金属矿;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2.湖南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正山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青园一期5栋208
注册资本:24,304.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湖南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采掘、维修等生产服务及工程项目审核、评价等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对方属于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公司,其履约能力可靠;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签署方的名称:详见上表。
签署方的姓名或代理人: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按购销业务发生的时间,分期分别签署。
数量:按合同具体签订的数量或根据双方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协商的买卖数量控制。
交易标的:采掘、维修等生产服务及工程项目审核及评价等服务。
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
交易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其他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
合同的有效期及履行期限: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有效期内或合同履行期限内。
其他合同或协议条款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由此引起对方损失,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在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依照市场价格予以定价。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采购商品或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涉及的关联交易合同与其他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均遵循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6年9月18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彭曙光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彭曙光先生、谈应飞先生、闫友先生、谭轶中先生、张晔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7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1日
至2026年10月12日
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15:00至2026年10月12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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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于2026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议案2已于2026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15:00至2026年10月12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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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时,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10月9日和10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龄强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7
(二)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