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李欢先生、解林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法定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对前述未完结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解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戴宇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解林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欢先生、戴宇涵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解林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附件:戴宇涵简历
戴宇涵,现任职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领域工作经验。曾负责或参与江西铜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德硕科技IPO项目、探路者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