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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9月18日,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67)。

3、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69)。

5、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权益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8人调减为196人,公司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65.25万股调整为64.4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20万股调整为51.5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5万股调整为12.88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针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核实后,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8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1.5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955.93万股的0.3977%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57.58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6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257.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51.5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67)。

3、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69)。

5、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权益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8人调减为196人,公司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65.25万股调整为64.4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20万股调整为51.5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5万股调整为12.88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257.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51.52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9月18日

2、授予数量:51.5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955.93万股的0.3977%

3、授予人数:196人

4、授予价格:257.5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将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4、预留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6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257.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51.5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授予日2026年9月18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51.5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32.80元/股(2026年9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4185%、17.4627%、16.1392%(取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本激励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归属价格,按规定取值为0%)。

(二)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首次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测算未考虑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9月18日,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规划,部分超募资金在项目分阶段投入前将出现阶段性闲置。为优化资金管理,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强一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强一”)将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9882万股,发行价格85.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055,059.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93,25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461,807.97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3号)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南通强一、合肥强一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均正常履行。

注:上表中“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其中含超募资金87,672.5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但由于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的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继续投入募投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等规定管理和使用。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账截至目前(即2025年12月25日-2026年9月18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情况,不包含本次新增审议的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10时30分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子涵女士负责记录,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9月15日以邮件方式传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出席、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权益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8人调减为196人,公司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65.25万股调整为64.4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20万股调整为51.5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5万股调整为12.88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257.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51.52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