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9月16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高立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的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高立宁、王少奇、刘迎喜、王长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高立宁、王少奇、刘迎喜、王长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及可解除限售的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前置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组织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2、为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公司或有权限的部门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高立宁、王少奇、刘迎喜、王长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6日(周五)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已于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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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示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1、2、3均需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上述提案1、2、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周一)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588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鲁建峰
邮政编码:1000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8日
附件一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3”,投票简称为“雷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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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6年10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份数量: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