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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76.0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泵业”)与光大银行台州温岭支行之间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浙江泵业”)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69,36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颜土富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机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农业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市政设施管理;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模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浙江泵业实现营业收入307,301.37万元,净利润1,169.6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泵业资产总额为1,268,282.02万元,净资产为822,664.76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受信人: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由此而产生的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2、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担保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4、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40,418.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26.62%。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4,629.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14.44%;涉及数字营销业务合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5,789.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12.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温岭联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关联担保余额为1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1.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泵业)。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