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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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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6-03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戴庆先生、范现军先生、娄源发先生、林明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师建华先生、Key Ke Liu(刘科)先生、章铁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935.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421,620.00万元减少至410,7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4,265.00万元增加至4,7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844,040.00万元减少至750,5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20,010.00万元增加至21,010.00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1,289,935.00万元调整至1,187,035.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7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95,33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47,25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557.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720,481.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042.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戴庆先生、郭磊先生、端木晓露女士、刘汉如先生、赵杰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6-04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戴庆先生、范现军先生、娄源发先生、林明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师建华先生、Key Ke Liu(刘科)先生、章铁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其中章铁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且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可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庆,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12月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自2025年3月起担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裁。现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裁、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2、范现军,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年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汽车运用工程专业。1993年7月至2000年10月在福田时代、诸城汽车厂工作,历任副厂长、厂长。2000年8月至2010年6月在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厂长。2010年7月至2014年6月在福田雷萨事业部工作,担任集团副总裁、事业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福田欧辉客车事业部工作,担任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裁。2018年6月至今在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现任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CEO,本公司董事长。

3、娄源发,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机械电子专业。1997年7月至2002年12月在河南省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部长。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在浙江万安集团担任项目经理。2004年3月加入吉利控股集团,历任技术部副部长,杭州湾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担任吉利汽车轮值副总裁。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担任力帆科技联席总裁、睿蓝汽车董事长兼CEO。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担任吉利汽车集团副总裁。现任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4、林明世,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1991年8月至2011年4月在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生产本部本部长、总经理助理、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在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2026年6月在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义乌商用车项目总指挥兼首席专家、浙江英伦总经理、LEVC董事、副总裁、商用车研究院副院长、多商事业部总经理、湖南远程总经理。2026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师建华,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4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本科毕业;1984年7月至1988年8月任总参装甲兵装备技术研究所参谋;1988年8月至1990年10月任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工程师;1990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生产司工程师、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新华夏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副秘书长;2006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担任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2026年1月至今,担任车百会研究院副理事长;2024年2月至今,担任天海电子独立董事。

2、Key Ke Liu(刘科),男,1964年5月生,美国国籍,能源科学家,澳大利亚技术科学与工程院外籍院士。1984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有机化工专业;1987年7月获得西北大学化学工程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9年任职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获得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化学工程硕士学位;1995年7月获得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化学工程博士学位;1999年至2000年任美国孟山都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年至2004年任美国联合技术壳牌合资公司系统工程总监;2003年7月获得美国伦斯勒理工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10年任美国通用电气(GE)全球研发中心气化平台负责人、首席科学家;2010年1月至2012年任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首席科学家;2013年任神华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当选为澳大利亚技术科学与工程院外籍院士;2016年2月起任南方科技大学化学系讲席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南方科技大学清洁能源研究院院长。

3、章铁生,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97年7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统计学专业。1997年7月至今在安徽工业大学工作。历任华东冶金学院冶金系助教,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院长,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6-04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

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根据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421,620.00万元减少至410,7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4,265.00万元增加至4,7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844,040.00万元减少至750,5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20,010.00万元增加至21,010.00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1,289,935.00万元调整至1,187,035.00万元。

根据公司2027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7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集团”)、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星瀚”)、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智芯”)、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吉曜”)、浙江远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醇动力”)、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杭州醇氢电动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电动”)、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汇醇”)、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速物流”)、杭州速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速焕”)、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95,33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47,25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557.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720,481.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042.00万元。

③本次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421,620.00万元减少至410,7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4,265.00万元增加至4,7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844,040.00万元减少至750,5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20,010.00万元增加至21,010.00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1,289,935.00万元调整至1,187,035.00万元;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7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星瀚、湖州智芯、山西吉利、远程智通、浙江吉曜、远醇动力、吉利四川商用车、醇氢科技、天津远程商用车、阳光铭岛、醇氢电动、哈密汇醇、远程商用车研发、万物友好、吉速物流、杭州速焕、吉利商务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95,33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47,25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557.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720,481.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042.00万元。

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戴庆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421,620.00万元减少至410,7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4,265.00万元增加至4,7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844,040.00万元减少至750,5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20,010.00万元增加至21,010.00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1,289,935.00万元调整至1,187,035.00万元。

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6年1-8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1-8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在进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6年1-8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6年9-12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根据公司2027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95,33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47,25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557.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720,481.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042.00万元。

本次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远程商用车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戴庆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吉利集团(宁波)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59.9%的股权,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40%的股权,宁波翊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0.1%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技术研发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集团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星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郭磊

(3)成立日期:2017年6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层630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万物友好持有远程星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远程星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星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星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星瀚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湖州智芯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16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欣康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湖州智芯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湖州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戴庆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湖州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智芯是专业从事动力电池及配套零部件制造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湖州智芯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山西吉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5日

(4)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吉利路38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改装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汽车技术咨询;经销:建材、五金产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四川商用车持有山西吉利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山西吉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戴庆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山西吉利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山西吉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山西吉利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山西吉利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东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和健全的团队。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浙江吉曜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谢世滨

(3)成立日期:2025年1月26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姚家路16号快递科技创研中心10楼10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试验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电池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气体压缩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吉曜50%的股权,浙江济底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吉曜5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吉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浙江吉曜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浙江吉曜是专业从事技术开发服务、电池制造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浙江吉曜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远醇动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3年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江东大道2199号智涌东湖科创中心1幢202-7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汽车销售;润滑油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醇动力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醇动力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戴庆先生任远醇动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醇动力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醇动力是专业从事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远醇动力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戴庆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利四川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2年7月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223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醇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公司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科技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制造、销售的企业。醇氢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天津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23日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50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天津远程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远程商用车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天津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一)阳光铭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撒海涛

(3)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5楼15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阳光铭岛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阳光铭岛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阳光铭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阳光铭岛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阳光铭岛是专门从事充电设施运营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阳光铭岛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二)醇氢电动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5年5月12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新世纪大道2689号5号厂房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醇氢电动60%的股权,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电动34%的股权,杭州大江东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电动6%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醇氢电动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醇氢电动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电动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电动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醇氢电动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三)哈密汇醇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庞松

(3)成立日期:2024年8月27日

(4)住所:新疆新星市火箭农场东疆中大道71号潞和车码头汽车产业园重卡4S店9号商业楼101号商铺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轮胎销售;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天津万醇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哈密汇醇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哈密汇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哈密汇醇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哈密汇醇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哈密汇醇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四)远程商用车研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2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研发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戴庆先生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研发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团队。远程商用车研发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五)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侯长青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赵杰先生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销售、充电桩、电池销售的公司,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六)吉速物流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黄浩

(3)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辽河路商务大厦1幢1018室

(5)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吉速物流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速物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速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速物流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速物流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七)杭州速焕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施海华

(3)成立日期:2019年2月25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纬五路3366号D楼1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建筑砌块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杭州速焕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速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杭州速焕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杭州速焕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杭州速焕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八)吉利商务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吴佳

(3)成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三层30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箱包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包装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皮革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苏州优行千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商务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商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商务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务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旅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利商务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星瀚、湖州智芯、山西吉利、远程智通、浙江吉曜、远醇动力、吉利四川商用车、醇氢科技、天津远程商用车、阳光铭岛、醇氢电动、哈密汇醇、远程商用车研发、万物友好、吉速物流、杭州速焕、吉利商务等上述关联方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并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6-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

至2026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会。

2、登记时间

2026年10月8日上午8:30一12:00和下午13:00一17:30。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树祥、李静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600375@hmcam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