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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六个月内(即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公司的自查情况,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史可成、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ZHENG HONGLIANG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其相关交易均系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进行的交易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30日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上述核查对象的减持行为均发生于本次激励计划筹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情形。除上述减持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六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与本次会议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陆伟、梁天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