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亚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10.8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10.8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联交所联讯通相关事项的议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已推出香港交易所联讯通(以下简称“联讯通”)。联讯通为上市发行人及其顾问向香港交易所提交监管文件、个案申请以及就上市规则相关事宜与香港交易所上市科进行沟通的网上通讯平台。为办理联讯通账户注册及后续管理事宜,董事会已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
1、批准本公司申请办理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注册手续;
2、批准本公司接纳并遵守《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
3、委任李智密女士为公司的发行人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司的联讯通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及维护公司的资料档案、管理用户访问权限、处理联讯通项下的授权及权限委派事宜、委任、更换或撤销本公司于联讯通平台的各类授权用户,并设定、调整及管理其操作权限;
4、授权李智密女士作为公司的授权代表,采取其认为必要、适当或有利的一切行动,包括但不限于(i)办理联讯通账户注册申请及后续管理相关事宜;(ⅱ)签署《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同意书》以及与联讯通账户注册、使用及管理有关的任何文件,并向香港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ⅲ)就联讯通账户注册、使用及管理事宜与香港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3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5月7日,公司公告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4年5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7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7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9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P=11.00-0.1195545≈10.88元/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进行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6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3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5月7日,公司公告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4年5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7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9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原因
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增值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11.00-0.1195545≈10.88元/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进行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851,943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A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46,115,071.04元=3,717,625,592股×0.12元/股;按公司A股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446,115,071.04元÷3,731,477,535股×10股=1.19554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554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获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4,208,013,935股(其中A股股本3,731,477,535股,H股股本476,536,4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2,475,943股后的股本总额4,195,537,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A股股份数量因实施股份回购减少1,376,000 股。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A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3,731,477,53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851,94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数3,717,625,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9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6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851,943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公司A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46,115,071.04元=3,717,625,592股×0.12元/股;按公司A股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446,115,071.04元÷3,731,477,535股×10股=1.19554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5545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调整至59.8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60.00元/股-0.1195545元/股≈59.8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9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289号
咨询联系人:张宇青
咨询电话:0571-2802000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6年9月30日起公司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9.88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
二、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公司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60.00元/股调整为59.8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446,115,071.04元÷3,731,477,535股=0.1195545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60.00元/股-0.1195545元/股≈59.8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在回购A股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8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80,02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40,01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