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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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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提名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提名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丁旭春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因工作安排,提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翟军先生辞职后,除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外,不再担任其他职务。丁旭春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12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9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提名陈琦文先生和陈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董事后,陈琦文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猛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陈琦文,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历任盐城发电厂运行值长、运行车间副主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能投二部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部项目经理,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派),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董事,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综合计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副总经理兼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琦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陈猛,男,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历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财务部经理助理,江苏舜天金坛制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省国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纪检委员。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0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文进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陈琦文先生和陈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董事后,陈琦文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猛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苏新能昊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仪新能”)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仪征热电”)的参股公司。为优化资本配置效率,盘活闲置资金,昊仪新能拟实施定向减资,将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调减至1,700万元。仪征热电拟通过本次定向减资,减少认缴出资2,240万元,并按实缴出资比例收回相应对价,实现股权全部退出。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启东热电34%股权的议案》

为整合区域供热资源、构建“厂网一体化”集约运营体系,实现与地方国有企业的协同发展,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城投”)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热电”)34%股权。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547.00万元(最终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准)。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启东热电66%股权,启东城投持有启东热电34%股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启东热电收购新城热力51%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拓展启东供热市场,解决供热“厂网分离”问题,启东热电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启东城投持有的启东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51%股权,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86.00万元(最终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准)。收购完成后,启东热电持有新城热力100%股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14:30在国信大厦会议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江苏新能昊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仪新能”)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仪征热电”)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昊仪新能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仪征热电认缴出资为2,240万元,持股比例28%,实缴出资为1,200万元。

受行业政策调整、电网消纳受限等多重因素影响,昊仪新能项目规模不及预期,资本金存在闲置。为优化资本配置效率,盘活闲置资金,昊仪新能拟实施定向减资,将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调减至1,700万元。仪征热电拟通过本次定向减资,减少认缴出资2,240万元,并按实缴出资比例收回相应对价,实现股权全部退出。

仪征热电与昊仪新能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双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定向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前述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江苏新能昊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扬州市仪征市汽车工业园区联众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昊仪新能总资产3,543.86万元,净资产3,379.19万元;昊仪新能2025年度营业收入106.74万元,净利润6.04万元。

(三)其他说明

昊仪新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仪征热电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资的企业为江苏新能昊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昊仪新能本次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新能昊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拟减少出资涉及的江苏新能昊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1384号)的评估价格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5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昊仪新能全部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3,378.00万元。本次减资对价款将按照退出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计算,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以货币资金一次性支付。

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仪征热电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参股昊仪新能,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布局和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6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2,315.19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定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 本次会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本次会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 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电子邮箱:info2@jsgxgf.com

联系人:马女士

4.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须在2026年9月30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8

2. 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10月9日当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适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