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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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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8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资产”)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5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0%。

● 明新资产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29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不超过9,3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73%。本次协议转让价格将根据协议转让签署时的市场价格及大宗交易定价规则协商确定。

● 本次拟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拟协议转让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明新资产的《关于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明新资产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为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减持承诺,明新资产就本次拟协议转让事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本次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持股数量:23,519,800股

3、持股比例:14.50%

4、是否有一致行动人:无

二、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4、转让数量和比例:本次拟计划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9,3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73%。

5、转让期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29日)进行,具体股份过户时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后的6个月内完成。

6、转让价格:交易价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相关意向受让方协商确定,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的承诺。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明新旭腾招股说明书,明新资产在公司IPO时作出相关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企业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终止。”

本次拟协议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拟协议转让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