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24,888.00万元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需结合具体执行情况确定。预计本合同不影响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对公司未来各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本合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近日,公司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坛厂包装物流园项目B园仓储设备购置-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4,888.00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125,227.021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茅台酒及系列酒的生产与销售;饮料、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防伪技术开发,信息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酒店经营管理、住宿、餐饮、娱乐、洗浴及停车场管理服务;车辆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维修保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主要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4.50%股权。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甲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4,888.00万元
人民币(大写):贰亿肆仟捌佰捌拾捌万元整
2、付款方式: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按进度付款。
3、交货地点:以甲方下达书面要求为准。
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交货工期: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6、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7、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以本合同约定为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4,888.00万元,是公司在食品饮料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有利于公司在相关领域巩固市场地位与影响力。
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预计本合同不影响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对公司未来各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