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40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公司内部OA系统中公示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21日,公示时间共10天。
3、反馈方式:可通过电话形式进行反馈。
4、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所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4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7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自查期间,除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持股数量被动增加外,共有35名核查对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经公司核查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的具体交易情况,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